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个人转让股权个人所得税实施联合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个人转让股权个人所得税实施联合管理
2021年06月15日 16:55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6月15日消息,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个人转让股权个人所得税实施联合管理,自2021年6月18日起施行。个人转让股权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前,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依法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个人股权转让信息自动交互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认个人转让股权行为已完成纳税申报后,依照相关规定为被投资企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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