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国际部:对派尔特医疗等4家企业境外上市的最新反馈意见

中国证监会国际部:对派尔特医疗等4家企业境外上市的最新反馈意见
2021年07月19日 14:50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智通财经网

  智通财经APP获悉,据中国证监会官网消息,近日,中国证监会国际部共对派尔特医疗,珠江城市服务,艾美疫苗,乐普心泰4 家企业出具境外上市反馈意见。

  原文如下:

境外上市反馈意见

  (2021年7月12日—2021年7月16日)

  本周国际部共对4家企业出具反馈意见,具体如下:

  派尔特医疗

  一、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的运作情况、出资结构、股权激励设置安排、各出资人在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的任职情况,并说明员工入股、退股、股权转让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争议或纠纷;若存在,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障碍。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请补充你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有股份的股东及持有股份(包括直接持股与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自发行人股票在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的专项承诺。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三、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的非自然人股东的穿透详细情况及股东人数认定依据,并说明员工持股平台存续的诉讼及宁波新权执行合伙人富海民享实控人被刑事立案等情形对股东人数认定的影响。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四、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是否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并从公司治理等方面提供依据。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珠江城市服务

  一、 请补充说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你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资产、业务、人员、财务及机构)的控制情况,同时请说明公司独立性、公司治理和运作规范性等详细情况。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二、 请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范围是否涉及国家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有关外资准入政策。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三、 你公司多次收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请补充说明相关整改落实情况,是否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影响。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艾美疫苗

  一、 你公司成立至今经过多次更名并变更注册地址,请补充说明历次更名、变更注册地址情况及原因,是否履行必要程序,对公司生产经营有无重大影响。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二、 根据申请材料,你公司提交申请前12个月内发生了多次增资行为,请详细说明并充分披露该等股东入股的具体情况、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等,该等股东与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你公司股份的情形。你公司及下属公司是否对该等股东入股提供了财务资助等。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三、 请补充说明你公司股东周延、周杰、周欣三人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如不构成,请补充说明认定依据。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四、 请补充说明你公司非自然人股东的详细情况(核查至自然人)及股东人数认定依据。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乐普心泰

  一、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的运作情况、出资结构、股权激励设置安排、各出资人在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的任职情况,并说明员工入股、退股、股权转让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争议或纠纷;若存在,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障碍。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你公司发起设立及申请前12个月内发生多次增资及股权结构变更,请详细说明并充分披露相关股东入股的具体情况、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等;前述股东与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你公司及下属公司是否对上述股东入股提供了财务资助等。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三、请详细说明并充分披露你公司本次分拆发行上市,乐普医疗与你公司是否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4〕67号)有关同业竞争、交叉任职以及资产、财务独立的规定,并提供具体依据。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四、请补充说明你公司非自然人股东的穿透详细情况及股东人数认定依据。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文选编自“中国证监会官网”;智通财经编辑:韩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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