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网
天眼查App显示,7月20日,郭丰珍与绫致时装(天津)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原告郭丰珍,被告为ONLY关联公司绫致时装(天津)有限公司。
裁判书显示:原告诉称,此前,郭丰珍到绫致时装关联店铺购物。进店过程中注意到前方有一平台,于是登上平台,不料前进一米后脚下踩空,跌倒在地。因平台一米开外又有一个向下的台阶,而附近没有任何警示、标记或警告。此后,原告被诊断为“右脚跟部骨折”“三根肋骨骨折”等。同时,原告患有哮喘、气管炎和腰椎间盘突,为七十四岁老人。
裁判结果为,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绫致时装(天津)有限公司给付原告郭丰珍医疗费2491.43元、护理费18600元、营养费4500元、交通费115元,合计25706.43元等。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