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通全资子公司签订能源管理合同 合同金额为10.05亿

江苏神通全资子公司签订能源管理合同 合同金额为10.05亿
2021年12月07日 21:45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挖贝网

  挖贝网12月7日,江苏神通(002438)发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4月11日、2021年5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瑞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帆节能”)向津西股份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维保服务等,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

  公司于2021年11月21日、2021年1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瑞帆节能原预计向津西股份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维保服务等商品交易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现因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瑞帆节能增加与津西股份发生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维保服务等交易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累计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

  近日,瑞帆节能与津西股份签订了《135MW超超临界煤气发电及29.9万立煤气柜项目能源管理合同》,由瑞帆节能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完成津西股份1*135MW超超临界煤气发电机组、29.9万立煤气柜、脱硫脱硝系统及其施工范围内所有附属设施的项目建设和系统运行,效益分享期内可分享效益总额为100,532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亿零伍伯叁拾贰万元整(税率0%,开具节能服务类发票,若因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等原因导致税率发生上调,税率上调部分双方协商解决,效益分享总额不受税率变化影响)。公司董事长韩力先生同时担任津西股份的董事长,公司董事张玉海先生同时担任津西股份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津西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全资子公司瑞帆节能向津西股份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同时,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已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项目范围:瑞帆节能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完成津西股份1*135MW超超临界煤气发电机组、29.9万立煤气柜、脱硫脱硝系统及其施工范围内所有附属设施的项目建设和系统运行,内容包括:本项目的详细方案设计,所有合同范围内的土建、设备供货、安装、试验、调试、验收及合同期内的运行管理等。

  该项目为国内首台套超超临界煤气发电机组,与其它发电机组对比降低了煤气单耗,填补了国内空白,津西钢铁利用高炉产生的煤气经过煤气柜回收后,由超超临界机组节能产生的发电收益按约定的比例支付瑞帆节能相应的服务费用。

  项目期限及费用:本合同效益分享期限约为8年,分享比例为津西钢铁:瑞帆节能=66.49%:33.51%,效益分享总额为100,532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亿零伍伯叁拾贰万元整(税率0%,开具节能服务类发票,若因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等原因导致税率发生上调,税率上调部分双方协商解决,效益分享总额不受税率变化影响)。本合同以分享总额作为分享期,即分享达到效益分享总额100,532万元时,则合同终止。效益分享期限自1*135MW超超临界煤气发电机组正常运行并网发电,且通过连续运转168小时后,双方对168小时计量电表的数值进行确认,进入分享期,作为双方根据合同约定条款开始效益分享的依据。

  本项目建设工期:2022年2月28日前投运,开工时间以津西钢铁书面通知为准。

  据了解,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信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业务活动、经营发展的持续开展。

  上述中标项目系钢铁行业的节能减排环保类业务,瑞帆节能将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予以实施。本次重大合同的签订是客户对瑞帆节能经营模式和综合实力的充分认可,体现了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约为100,532万元,约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58,555.17万元的63.41%。本项目实施完成后,双方将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节能分享比例进行收益分成。本合同的签订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在效益分享期内的经营业绩将带来积极影响。

  上述中标项目的投资额、工程建设期限和效益分享期等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该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对交易对手形成依赖的情况。

  挖贝网资料显示,江苏神通主要从事应用于冶金领域的高炉煤气全干法除尘系统、转炉煤气除尘与回收系统、焦炉烟气除尘系统、煤气管网系统的特种阀门、法兰,应用于核电站的核级蝶阀和球阀、核级法兰和锻件、非核级蝶阀和球阀及其配套设备,应用于乏燃料后处理的专用设备及阀门,以及应用于煤化工、超(超)临界火电、LNG超低温阀门、石油石化专用阀门和法兰及锻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通过子公司江苏瑞帆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开展高炉、转炉干法除尘系统总包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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