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热点快报
据报道,近日江苏张家港市李女士收到所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寄来的一份“红头文件”,表示现在为某平台的部分投资人办理清退事宜。因李女士曾在该平台投资过,后来平台“爆雷”,看到“清退通知书”后加入所谓清退群。结果先后被诈骗团伙以“税费”、“对冲金”等名义骗取5905元和35000元,正准备继续转账时被警方发现。群里除李女士外其余34人都是骗子。经民警提示,李女士认清骗局,避免更大损失。
7月12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防范冒用金融监管名义实施诈骗的风险提示。其中提到,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金融监管部门或者工作人员,打着“P2P清退回款”“消除不良征信”“受理投诉”等旗号实施诈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提示,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提高警惕,增强反诈意识和识别能力,保护好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介绍,不法分子冒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名义,通过电话短信、快递信函、互联网等渠道,发布“P2P出借人风险专项清退通知”“金融平台清退通知”等虚假信息,引诱投资人通过所谓“官方回款渠道”进行“清退登记”。投资人注册登记后,不法分子再以需要缴纳保证金等作为回款条件,诈骗投资人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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