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2023年11月22日消息,周口市远大运输集团运达特种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要求对运输车辆及设备进行检查和记录,被嘉兴市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据公告内容,2023年11月22日09时45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12申嘉湖高速公路王江泾收费站(嘉兴北)检查时发现周口市远大运输集团运达特种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周口市远大运输集团运达特种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未按照要求对运输车辆及设备进行检查和记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三)项为处罚的依据。
周口市远大运输集团运达特种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三)项,构成了未按照要求对运输车辆及设备进行检查和记录的违规行为,并被嘉兴市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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