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筑股份收到上交所关于2023年报的问询函

全筑股份收到上交所关于2023年报的问询函
2024年04月16日 19:05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观点网

观点网讯:4月16日,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问询函》显示,关于全筑装饰出表及其他应收款,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结合子公司重整情况、股权结构、董事会构成等情况,说明公司不再将全筑装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对全筑装饰大额应收款项的形成原因及款项性质;结合全筑装饰信用状况、债权清偿安排及清偿能力等,详细说明计提减值的主要依据和合理性,是否存在减值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关于债务重组收益,要求补充披露:信托受益权份额对应底层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资产类别、账面价值、评估价值、评估依据及定价合理性等;以信托受益权份额清偿的普通债权金额及对应偿债的会计处理;补充披露债务重组收益的计算过程、确认时间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关于应收款项,上交所要求公司结合信托计划的具体安排,说明对该部分应收款项未予以终止确认的依据及合理性,同时结合欠款方偿债能力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审慎;结合可比公司案例等,说明对恒大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按照65%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审慎。

关于持续经营能力,公司需补充披露:与3家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3家子公司资金往来及担保情况,并结合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事项,说明如后续被执行破产清算,是否可能导致公司面临大额损失,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结合上述子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说明相关子公司净资产为负,甚至面临破产可能性,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以及公司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关于大股东情况,全筑股份需向相关方核实并补充披露:大有公司股份挂牌转让进展,并结合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和主要条款,说明上述股权变更事项对相关方一致行动关系是否具有较大影响;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对公司新业务开展是否具有较大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上交所要求,收到本函件后立即披露,并在10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