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平顶山高新区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办理快递末端网点撤销备案被处以罚款5000元

郑州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平顶山高新区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办理快递末端网点撤销备案被处以罚款5000元
2024年04月18日 08:40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金融界

郑州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平顶山高新区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办理快递末端网点撤销备案被处以罚款5000元

2024年03月29日,平顶山市邮政管理局就郑州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平顶山高新区分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快递末端网点撤销备案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郑州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平顶山高新区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玉云

住所:遵化店镇祁营村神马大道南侧第2幢厂房

品牌:德邦

二、案由

未按规定办理快递末端网点撤销备案

三、主要事实

未按规定办理快递末端网点撤销备案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9)》第32条第6款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依照《快递暂行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给予处罚;未按照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撤销、变更备案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25条第2款开办快递末端网点的企业、分支机构撤销快递末端网点或者快递末端网点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向原备案机关撤销、变更备案。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0元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一周内完善注销备案手续。

承办单位:平顶山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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