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合鑫采石有限公司被罚款12.5万元

双鸭山市合鑫采石有限公司被罚款12.5万元
2024年04月18日 13:50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2024年4月17日消息,双鸭山市合鑫采石有限公司因存在安全生产隐患,被双鸭山市岭东区应急管理局罚款12.5万元。

据公告内容,2024年4月4日,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双鸭山市合鑫采石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未对部分员工投入安全生产责任险,采场缺少警示标志,未按照计划开展安全培训,现场工作帮坡角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企业未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采场边坡进行稳定性分析,现场运输道路设计坡度超标等。

双鸭山市合鑫采石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四项,《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露天矿山部分第四条、第六条、第九条,构成了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九十七条第四款,结合《黑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的规定,决定给予合并处人民币12万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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