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2024年4月25日消息,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恒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原煤仓西北侧积尘严重未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被临汾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恒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构成了未采取措施控制扬尘的违规行为。经调查核实,公司原煤仓西北侧积尘情况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清扫或洒水,导致扬尘问题。因此,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具体罚款金额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违法情节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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