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观点网
观点网讯:4月29日,深交所公告,经查明,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富力地产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并披露2022年中期报告;富力地产董事长李思廉、时任总经理张力、财务负责人朱玲、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胡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思廉、时任总经理张力、财务负责人朱玲、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胡杰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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