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中国:汪孟德仍适合担任公司执行董事

融创中国:汪孟德仍适合担任公司执行董事
2024年04月30日 23:06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观点网

观点网讯:4月30日,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执行董事汪孟德因未能按时披露2022年中期报告而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的纪律处分。

根据公告, 融创中国全资附属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执行董事汪孟德先生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书面通知,由于融创房地产未能按照上交所及深交所的相关债券上市规则等规定,于2022年8月31日前披露其2022年中期报告,上交所及深交所对融创房地产及其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汪先生施予纪律处分。

根据纪律处分决定,上交所对融创房地产及汪先生予以公开谴责,及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并记入诚信档案;深交所对融创房地产及汪先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融创中国董事会(除汪先生以外)已审阅纪律处分的相关函件。如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及2022年9月15日刊发的公告所述,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及2022年中期业绩的披露延迟。因此,融创房地产2022年中期报告亦披露延迟。

董事会(除汪先生以外)认为相关违规为客观原因所致,汪孟德先生诚信且勤勉行事,仍适合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认为纪律处分不会对集团的业务及/或营运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目前,融创中国已刊发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应刊发的最新财务业绩及报告,及融创房地产亦已遵守了深交所及上交所对于最新财务报告的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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