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2024年4月30日,深交所发布公告,对方大智源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签字律师魏伟和杨楚寒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公告显示,2022年12月29日,深交所受理方大智源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经查,魏伟、杨楚寒在担任项目签字律师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具体为,发行人方大智源科技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披露了与方大集团的关联方租赁、关联担保、资金拆借等关联交易,但在深交所首轮审核问询中,魏伟、杨楚寒未能充分核查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导致招股说明书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存在遗漏。
公告进一步指出,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科创源软件直接向方大集团拆出资金5笔,累计金额4,700万元,并于2019年12月全额收回。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科创源直接向方大集团拆出资金11笔,累计金额6,000万元,并于2020年6月全额收回。这些关联交易情况未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首轮问询回复中披露。
魏伟、杨楚寒作为项目签字律师,未严格按照相关执业规范要求,对与自身专业职责有关的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充分核查验证,导致招股说明书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存在遗漏。这一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因此,深交所决定对签字律师魏伟、杨楚寒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将此事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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