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隐离”7年、被客户“拉黑”2年,鼎信通讯陷“至暗时刻”

实控人“隐离”7年、被客户“拉黑”2年,鼎信通讯陷“至暗时刻”
2024年05月11日 18:06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经济导报

5月8日晚间,鼎信通讯(603421.SH)发布公告称,5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下称“青岛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重大事件披露不及时,公司以及董事长王建华等多名高管总计被罚275万元。

同日,鼎信通讯还披露了一份来自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的“罚单”,由于在国网湖北省武汉供电公司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涉嫌违规情形,公司所有品类在湖北省集中规模招标中被列入黑名单2年。这或导致公司未来几年营收下降合计16.5亿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鼎信通讯于2024年2月27日知悉国家电网自2024年2月18日起对公司全部采购品类启动招标采购“熔断机制”,并对公司涉嫌违规事项启动调查,熔断期间暂停公司全部产品、服务中标资格。该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事件,鼎信通讯应依据《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件,但公司直至2024年3月29日晚间才发布临时公告披露上述事项。

除了招标采购事项出现差池,鼎信通讯还被查实存在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变动情况。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1月24日,鼎信通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建华与前妻张某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定王建华所持有公司的3295.17万股股份(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30.38%,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7.60%)归前妻张某所有,无需办理更名手续,张某委托王建华在15年内行使全部股东权利等条款。该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十二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重大事件,鼎信通讯应及时披露,但公司直至2024年4月3日才进行公告。

青岛证监局方面认为,考虑工作职责、议事程序、在信息披露决策中所起的作用,公司董事长王建华、总经理曾繁忆、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葛军决定暂不披露熔断事件,王建华未及时告知公司《离婚协议书》股份处置情况,上述人员是鼎信通讯未及时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副总经理袁志双具体负责协调国家电网处理熔断机制相关工作,参与决策暂不披露熔断事件,是鼎信通讯未及时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因为上述两个事件,青岛证监局决定对鼎信通讯、王建华、曾繁忆、葛军、袁志双分别给予警告和罚款,其中罚款总计275万元。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此次“熔断事件”对于鼎信通讯的影响颇大。

按照鼎信通讯测算,假设国家电网对公司的熔断期为1年,按照近两年公司在国家电网体系的中标金额和确认收入情况估计,“熔断机制”会在未来3—4年内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合计下降约16.5亿元,在2024年会减少公司营业收入约5.5亿元,在2025年会减少公司营业收入约8.7亿元。

一季报数据显示,2024年鼎信通讯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4.68亿元,同比增长0.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亿元,上年同期净亏损5817.77万元,亏损扩大。

对于一季度亏损原因,经济导报记者于5月9日致电该公司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一季度亏损增加的原因有退税的减少、研发投入的增多,还有其他费用的支出增多。”对于公司一季度亏损是否与“熔断机制”有关,对方表示关系应该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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