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调整老人评估标准 引入“失智”概念,增设“完全失能”等级

北京拟调整老人评估标准 引入“失智”概念,增设“完全失能”等级
2024年05月11日 18:06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金融界

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北京市自2021年起实施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规范》正面临修订。作为地方标准,修订后的征求意见稿已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开征集公众意见。引人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中首次纳入了“失智”这一概念,并拟将重度“失智”情况认定为“失能”。

北京市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剧,截至2022年底,常住老年人口已达465.1万,其中中、重度失能老年人超过26.5万。现行标准将老年人能力分为四等,而新修订的规范则增设了“完全失能”这一等级,并将重度“失智”纳入失能范畴。

征求意见稿详细描述了“失智”的评估标准,如忘记多年使用的电话号码、亲属姓名等即可能被判定为“重度认知功能减退”,对应“轻度失能”。而对于更为严重的认知功能减退,如忘记配偶名字、不认识环境、无法完成简单计算等,则可能被评估为“严重认知功能减退”,对应“中度失能”。最严重的“极严重认知功能减退”,包括丧失言语功能、生活无法自理等情况,将对应“重度失能”。

为确保评估的准确性,征求意见稿还增加了“评估用具”的条款,如使用餐具、报纸、手表等工具来评估老年人的自理能力、感知觉和社会参与能力,以及使用手机、模拟银行单据等工具来评估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和理财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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