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据公告内容,2024年05月11日,上海复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因经营者聘用未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初次发生,被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罚款2000元。
据金融界了解,对上海复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聘用未经注册手续的人员从事工作,属初次违规行为。
上海复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违反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17条,构成了违规行为。对处罚结果,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对该公司进行了罚款处理,金额为2000元。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