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重庆南昊物流有限公司云鹤九霄分公司因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被处以罚款500.
2024年05月09日,重庆市邮政管理局四分局就重庆南昊物流有限公司云鹤九霄分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重庆南昊物流有限公司云鹤九霄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亚飞
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中梁山街道华建支路1号10幢
品牌:极兔
二、案由
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三、主要事实
该单位在投递单号为JT5271669463013、JT5271578635723的快件时,擅自使用快递服务站投递快件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承办单位:重庆市邮政管理局四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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