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云南证监局对华泰证券云南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因其未能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投诉和纠纷。云南证监局称,上述问题反映出该公司在客户服务、投诉处理等环节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根据《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云南证监局决定对华泰证券云南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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