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方创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被罚款0.2万元

北京北方创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被罚款0.2万元
2024年06月15日 15:30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消息,近日,北京北方创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因旅游客运经营者及其车辆驾驶人员未按照旅游电子行程单提供相关服务,被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罚款0.2万元。

据公告内容,2024年04月20日 10时51分,驾驶员驾驶京B12611号蓝白色宇通大型普通客车运营至北京市延庆区S216(G6辅路), 在检查中发现,其未按照旅游电子行程单的驾驶员姓名提供交通服务。本次运营是北京北方创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为北京四季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提供的旅游包车客运业务。而《电子行程单》显示的驾驶员姓名为王殿江,然而实际驾驶员姓名为秦晓东,两者记载不一致。

北京北方创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违反了《北京市旅游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构成了不按规定提供交通服务的违规行为。因此,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北京市旅游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 给予北京北方创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罚款0.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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