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消息,近日,杭州宝益明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因工程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利用或处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案,被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100,000.00)。
据公告内容,“2021年11月09日,杭州宝益明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某工地实施了未按规定处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2021年11月09日,杭州宝益明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该工地的土方分包单位,将工程渣土交给杭州XX运输有限公司等运输到临安区某场地进行倾倒。该行为属于未按规定处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
杭州宝益明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二款,构成了未按规定处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根据公告,当事人被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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