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消息,近日,江西高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被新余市渝水区消防救援大队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江西高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新余市渝水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给予江西高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整。
江西高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了违法行为。根据罚决,新余市渝水区消防救援大队最终决定对江西高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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