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东海县艺峰快递有限公司因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被处以罚款2000.
2024年07月01日,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就东海县艺峰快递有限公司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东海县艺峰快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召卫
住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电商物流产业园
品牌:韵达
二、案由
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
三、主要事实
经查,东海县艺峰快递有限公司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上述行为违反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了违法行为。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承办单位: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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