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2024年8月26日,安徽证监局公告,对天海流体、公司实控人及董事长赵敏、时任董事长王胜原因违规代持公司股份案进行行政监管处罚。据查,截至2015年5月挂牌时,当时的董事长王胜原代赵敏持有公司股份685.80万股,而在同年12月,天海流体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过程中,王胜原再次代赵敏出资482.60万股的公司股份,此类股份代持事项,公司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此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相应规定。因此,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天海流体、赵敏、王胜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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