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茂盈五金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 0.6 万元

东莞茂盈五金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 0.6 万元
2024年08月27日 10:40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消息,近日,东莞茂盈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因现查明 2024 年 8 月 23 日,我大队执法人员对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湖东路 5 号的该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宿舍楼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被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清溪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东莞茂盈五金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根据公告内容,现查明 2024 年 8 月 23 日,我大队执法人员对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湖东路 5 号的东莞茂盈五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宿舍楼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东莞茂盈五金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了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东莞茂盈五金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东莞茂盈五金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89440731Q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朱季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清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7号
违法行为类型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违法事实现查明2024年8月23日,我大队执法人员对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湖东路5号的东莞茂盈五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宿舍楼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对该公司《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4]第0258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东清(消)限字[2024]0031号、对该公司的管理人李春红的询问笔录和现场照片六张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东莞茂盈五金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东莞茂盈五金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0.6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4-08-26
处罚机关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清溪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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