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按期足额兑付,发行金额20.00亿元,存续规模14.70亿元

阳光城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按期足额兑付,发行金额20.00亿元,存续规模14.70亿元
2024年08月29日 15:01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金融界

2024年8月29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7阳光城MTN001,债券代码:101759017,发行金额:20.00亿元,发行期限:5(3+2)年,当期票面利率:7.40%,存续规模:14.70亿元),因触发交叉保护条款且持有人会议未能形成豁免决议,于2022年3月11日立即到期应付。截至到期付息日终,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兑付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及利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现就“17阳光城MTN001”未能按时足额兑付本息后续进展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违约后续进展情况

1.督促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保持良好沟通,并持续督导发行人积极响应债券持有人诉求;

2.督促发行人持续筹措资金,通过存货销售、交易资产以及拟定债务重组计划等具有可行性的措施落实偿付资金;

3.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规则督导发行人及时、完整、准确地向债券持有人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4.与债券持有人及相关中介机构保持沟通,答复债券持有人日常问题,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做好主承销商信息披露工作。

二、后续工作安排

1.继续督促发行人严格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向债券持有人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2.继续督促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保持良好沟通,督导发行人响应债券持有人诉求。

3.继续督促发行人尽快推进切实可行的偿付方案,落实偿付资金。

4.按照合规要求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商议持有人权益保护等相关事宜,密切跟进发行人后续进展。

5.保持与债券持有人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沟通,及时向债券持有人告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相关机构和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阳光城债券项目组

联系方式:021-80328700

(二)存续期管理机构/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枰成 李杨 袁善超

联系方式:021-20268757 021-20268775 010-66635929

(三)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宇驰、朱雅各、王翱鹏

联系方式:010-60837875

存续期管理机构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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