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2024年8月30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公开发行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5亿元,期限5(2+2+1)年,票面利率为8.00%,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主承销。截至本期中票实际付息日2021年4月23日终,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将“18新华联控MTN001”利息支付至托管机构,已构成实质违约。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一期中 期票据
(三)债券简称:18 新华联控 MTN001
(四)债券代码:101800477
(五)发行规模:人民币5亿元
(六)债券期限:5年(2+2+1)
(七)本计息期债券利率:8.0%
(八)评级情况:主体评级为 C,债项评级为 CC(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九)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联席主承销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2022 年 8 月发行人披露相关公告,2022 年 9 月 7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债权人应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前申报债权。2022 年 11 月 8 日,召开新华联控股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两项表决议案结果均为通过。
(二)2023 年经历多项重整相关事项及公告。
(三)2023 年 5 月 31 日,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
(四)2023 年 6 月 21 日,《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表决通过。
(五)2023 年 10 月 12 日,北京一中院将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件的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 2024 年 1 月 13 日。
(六)2023 年 11 月 14 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
(七)2023 年 12 月 18 日,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债权核查专项会议召开。
(八)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了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2024 年 2 月 23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
(九)2024 年以来,发布多项处置资产相关的拍卖公告,2024 年 8 月 12 日通知召开第二次债权核查专项会议。
(二)主承销商保持与持有人之间的沟通,及时反馈持有人的问题,满足持有人合理诉求。
(三)主承销商尽职履行督导发行人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的责任。
(四)新华联控股发生实质违约以来,债务追偿诉讼案件较多。
三、后续工作安排
(一)督导发行人或其管理人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做好相关工作,并持续披露进展。
(二)与债券持有人保持密切沟通,适时召开持有人会议。
(三)定期向持有人通报发行人违约处置进展,持续披露主承销商关于本期债券违约后续进展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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