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8月30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ST峡创提问:看到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投资人之一,有问题提问,公司发布的四个重大合同,除第一个合同1.5个亿的工程款的公司没有问题外第二个公司已经是被执行人了,第三个公司,第四个st鹏博的公司鹏博士电信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均是失信被执行人,请问中报将这样的合同列为应收账款,和会计准则是否相符?
公司回答表示:上述合同均在存续期间,公司根据项目履行情况确认应收账款,同时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上述合同的具体履行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合同进展的公告》。公司将持续跟进重大合同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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