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鹿湖老年人护理中心有限公司被罚款 5000 元

广州市天鹿湖老年人护理中心有限公司被罚款 5000 元
2024年09月04日 14:20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消息,近日,广州市天鹿湖老年人护理中心有限公司因该医务室未对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未按照规定对污水进行严格消毒,被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警告、罚款 5000 元。

根据公告内容,该医务室未对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未按照规定对污水进行严格消毒。

广州市天鹿湖老年人护理中心有限公司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条,构成了违规行为。警告、罚款 5000 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州市天鹿湖老年人护理中心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07213063X6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张绍宗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埔卫传罚〔2024〕012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条
违法事实该医务室未对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未按照规定对污水进行严格消毒。
处罚依据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第四十七条第(五)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警告、罚款5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4-09-03
处罚机关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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