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消息,近日,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城区行美百货店因发布违法广告,被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城区行美百货店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城区行美百货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项,构成了相关违规行为。罚款人民币捌佰圆整(¥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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