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万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 1738 元

瓮安县万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 1738 元
2024年09月05日 18:20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消息,近日,瓮安县万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因在瓮安县永和镇洗马塘村梅花山通水沟处违法使用林地修建绞车台,被瓮安县林业局罚款。

据公告内容,该公司在瓮安县永和镇洗马塘村梅花山通水沟处违法使用林地修建绞车台。

瓮安县万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构成了违法使用林地违规行为。其处罚结果为:责令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前恢复原状,罚款 173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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