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2024年9月6日,天津证监局公告,对天津融界科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经查,2024年1月2日,天津融界科技减持天津市广通信息技术工程股份500万股,持股比例由23.51%变动至10.38%。在持有权益比例达到天津市广通信息技术工程已发行股份的20%、15%时,天津融界科技并未暂停交易,该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监管部门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天津融界科技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规范进行股票交易,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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