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2024 年 9 月 6 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2021 年 7 月 29 日,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蓝光发展”)披露了《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的公告》,“20 蓝光 CP001”应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兑付本息。截至到期兑付日终,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资金,“20 蓝光 CP001”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一、本期债券要素
1.发行人: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3.债券简称:20 蓝光 CP001
4.债券代码:042000327
5.发行规模(亿元):7
6.存续规模(亿元):7
7.发行期限(年):1
8.票面利率(当期):6.50%
9.到期日:2021 年 7 月 29 日
10.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
二、工作进展
根据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公司在兑付日 5 个工作日前披露兑付公告。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披露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特别风险提示的公告》。
2021 年 7 月 29 日,发行人披露了《 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的公告》。上海清算所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终未收到其兑付资金,“20 蓝光 CP001”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本期债券违约前,由于发行人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根据《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触发了投资者保护条款,为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召开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持有人会议”。
本期债券违约后,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相关规定和《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2021 年度第二次持有人会议” ,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2022 年度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召开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2022 年度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2023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2024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会后,公司积极处理会议讨论事务。
截至本公告日,暂无具体的关于本期债券最新的兑付安排计划。
三、后续工作安排
1、与债券持有人保持良好沟通,响应债券持有人诉求。
2、落实持有人会议相关决议。
3、严格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时、完整、准确向债券持有人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4、尽快制定并推进偿付方案,落实偿付资金。
5、保持与债券持有人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沟通,及时向债券持有人告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关于“20 蓝光 CP001”未按期兑付后续进展的信息披露工作。
四、联系方式
1.发行人: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武
联系电话: 028-87948587
2.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惟、祝境延、姜彦文、赵博昊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3.联席主承销商: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可
联系电话:022-59016037
4.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电话:021-23198708、23198682
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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