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2024年9月10日,上交所发布公告,对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以下简称华菱精工)及董事会秘书张育书发出了监管警示。
公告中详细列述了华菱精工多次未能按规定期限内回复问询函的情况和过程。上交所称,他们在2024年6月16日向华菱精工发出了关于公司涉及资金占用、利益输送、财务真实性等重要事项的问询函,并要求华菱精工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书面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然而,华菱精工未能按时完成,反而在6月22日、6月29日、7月6日、7月13日、7月20日分别发布延期回答问询函的公告,每次均拟延期5个交易日。直到7月27日才披露问询函回复公告。
因此,华菱精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回复问询函,并且多次无理由请求延期,违反了《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13.1.4等规定。董事会秘书张育书作为华菱精工信息披露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4.2条,《上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1.7条等规定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根据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华菱精工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张育书采取了监管警示措施,并要求他们针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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