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塔城地区邮政管理局就未按址投递责令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分公司改正
2024年09月03日,塔城地区邮政管理局就未按址投递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分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654200s
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
品牌:
二、主要事实
未按址投递
三、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对上述行为于2024年9月9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塔城地区邮政管理局。
承办单位:塔城地区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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