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9月10日,深交所官网披露了关于对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郭健、于清涛的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根据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郭健、于清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28 号),于清涛2019年9月以932.4万元认购该公司股份280万股,其资金来源为向公司实控人、董事长郭健的借款。该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股东于清涛参与增资的资金来源系其自有及家庭积累的资金”相关内容不真实。
公开资料显示,于清涛为戎美股份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任职期为2019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12日。
戎美股份作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未能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上述情形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郭健、于清涛作为相关借款事项的直接当事人,同时也是公司的董事、高管,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审核规则》 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上述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违规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审核规则》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决定对其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被警示的上市公司戎美股份被称为“淘系女装第一股”,该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登陆A股。2023年开始,戎美股份业绩开始下滑,营业收入同比降19.13%,归母净利润同比降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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