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消息,近日,深圳市丽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 2024 年 08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经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在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社区商务中心 C 座 2899 装修时,未为 2 名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2024 年 08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经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当事人深圳市丽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社区商务中心 C 座 2899 装修时,未为 2 名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丽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版)》序号 17,违法行为编号第 1017 条,构成了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违规行为。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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