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靓月站美容用品贸易行被吊销营业执照

佛山市高明区靓月站美容用品贸易行被吊销营业执照
2024年09月13日 08:51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消息,近日,佛山市高明区靓月站美容用品贸易行因2024年3月19日,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对其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七路372号的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已自行停业。当事人在《2023年拟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名单(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中。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被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3月19日,我镇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七路372号检查,发现当事人已自行停业。当事人在《2023年拟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名单(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中。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的规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佛山市高明区靓月站美容用品贸易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构成了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规行为。吊销营业执照。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高明区靓月站美容用品贸易行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8MA55NF12XQ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赖小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佛城府处字〔2024〕1009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事实2024年3月19日,我镇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七路372号检查,发现当事人已自行停业。当事人在《2023年拟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名单(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中。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的规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我镇予以立案。 经查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的《高明区2023年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税务登记状态及纳税申报情况核实表》,当事人的税务登记状态为非正常。又根据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2023年拟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名单(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当事人已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 执法人员于2024年3月19日对当事人的住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已自行停业。 当事人于2020年12月8日登记成立,现已自行停业,且无法通过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停业时间连续六个月以上。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
处罚类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处罚内容吊销营业执照
罚款金额(万元)0.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佛山市高明区靓月站美容用品贸易行91440608MA55NF12XQ
处罚决定日期2024-09-12
处罚机关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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