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消息,近日,九江市大柱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未按规定办理备案变更,被九江市交通运输局给予罚款 5000 元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该公司涉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的情况。
九江市大柱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违反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构成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未按规定办理备案变更违规行为。被给予罚款 5000 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九江市大柱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九交罚﹝2024﹞0103250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未按规定办理备案变更 | ||||
违法事实: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 | ||||
处罚依据: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9/14 | ||||
处罚机关: | 九江市交通运输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九江市交通运输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6040001458254XU | ||||
信息更新时间: | 2024/09/14 |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