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消息,近日,广州市番禺区南村仁人饮食店因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1次,涉及生活垃圾0.1立方米,被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人民政府罚款150元。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08月22日14时25分,当事人广州市番禺区南村仁人饮食店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南伟街9号109铺(常德米粉)将塑料包装袋等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混合投放到同一垃圾桶内,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1次,涉及生活垃圾0.1立方米。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仁人饮食店违反了《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依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人民政府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仁人饮食店作出罚款1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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