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9月18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盐湖股份提问:您好,根据《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请问贵公司目前是否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公司回答表示:公司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标准。根据《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的相关规定,目前享受所得税减按15%税率计算缴纳的优惠政策。这一政策不仅体现了国家对西部地区企业发展的鼓励与支持,也为公司提供了更为宽松的经营环境,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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