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后浪科技材料有限公司被罚款 25 万元

广州市后浪科技材料有限公司被罚款 25 万元
2024年09月19日 13:10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消息,近日,广州市后浪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因 2023 年 11 月 30 日,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检查发现,其正常生产,印刷、压纹、水性处理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已配套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当事人项目属于十六项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30 皮革制品加工 191;皮革制品制造 192;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193 的其他类(无鞣制、染色工艺的毛皮加工除外;无鞣制、染色工艺的皮革制品制造除外),属于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但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被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5万元整(250000 元)。

根据公告内容,2023 年 11 月 30 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常生产,印刷、压纹、水性处理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已配套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当事人项目属于十六项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30 皮革制品加工 191;皮革制品制造 192;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193 的其他类(无鞣制、染色工艺的毛皮加工除外;无鞣制、染色工艺的皮革制品制造除外),属于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但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广州市后浪科技材料有限公司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违法违规行为。罚款25万元整(250000 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州市后浪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Y74WM78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吴雁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环(花)法罚〔2024〕48号
违法行为类型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2023年11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常生产,印刷、压纹、水性处理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已配套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当事人项目属于十六项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30皮革制品加工191;皮革制品制造192;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193的其他类(无鞣制、染色工艺的毛皮加工除外;无鞣制、染色工艺的皮革制品制造除外),属于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但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处罚依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及《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附件1§1.8裁量标准的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贰拾伍万元整(25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25.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4-09-18
处罚机关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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