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锦弘盛钰物流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收集、录入、报送实名收寄信息被处以罚款7000元

榆林锦弘盛钰物流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收集、录入、报送实名收寄信息被处以罚款7000元
2024年09月20日 11:05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金融界

榆林锦弘盛钰物流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收集、录入、报送实名收寄信息被处以罚款7000元

2024年09月20日,榆林市邮政管理局就榆林锦弘盛钰物流有限公司未及时收集、录入、报送实名收寄信息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榆林锦弘盛钰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若涵

住所:榆阳区芹河新区西绕城快速干道纬六路南

品牌:中通

二、案由

未及时收集、录入、报送实名收寄信息

三、主要事实

未及时收集、录入、报送实名收寄信息

《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第14条第1款寄递企业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实名收寄信息系统,与国家实名收寄信息监管平台联网,及时收集、录入、报送实名收寄信息,并确保有关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7000元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立即整改

承办单位:榆林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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