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石(辽宁)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5772元

美石(辽宁)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5772元
2024年09月20日 17:25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金融界

天眼查司法案件显示,2024年9月18日,美石科技(辽宁)有限公司被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辽0112执5602号】,执行标的5772元。

所谓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所谓执行标的,是指案件中需要执行的金额。这个数字包括了被执行人需要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的本金、利息以及可能存在的迟延履行金等款项。

公开资料显示,美石(辽宁)成立于2015年,位于沈阳市,是一家以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赵英杰,任职企业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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