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内两次“爆雷”,融侨集团相关主体被限制高消费

三天内两次“爆雷”,融侨集团相关主体被限制高消费
2024年09月22日 20:20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9月22日消息,房地产开发企业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侨集团”)发布公告称旗下子公司武汉融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融侨置业”)未能如期偿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两笔涉及本金共计22.5亿元的债务。对此,融侨集团表示是因其项目开发及销售进度不及预期导致。 而两天后的9月20日,融侨集团再次发布公告称连江兆昌投资有限公司已对其提起诉讼,要求融侨集团返还借款本金约1.25亿元及支付相应利息。三天内两次发布违约公告,公司相关主体被限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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