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商都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 承诺30日内整改规范信息披露

洛阳商都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 承诺30日内整改规范信息披露
2024年09月23日 18:05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观点网

观点网讯:9月23日,洛阳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商都”)发布公告,披露收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警示函编号为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号。警示函指出,洛阳商都在重大事项披露和债券发行方面存在不规范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的相关规定。

洛阳商都对此表示高度重视,并承诺将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公司将严格遵循证监会及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规范发展,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告中还强调,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本次行政监管措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次监管措施涉及的债券包括21商都01、23商都01、23洛阳商都债01、24商都01和24商都02,债券代码分别为178990.SH、270021.SH、2380183.IB、253668.SH和253669.SH。洛阳商都表示,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告声明中,洛阳商都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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