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园美谷、信达资管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奥园美谷、信达资管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4年09月23日 20:55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观点网

观点网讯:9月23日,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美谷)发布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公告显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简称“信达资管”、原告)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金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中翡岛置业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债务本金168,921,900元及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判令被告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田汉、李莉、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康威集团有限公司、惠州狮峰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对诉讼请求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

2024年9月23日,奥园美谷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津民终64号《民事判决书》,审理综述后,田汉、李莉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处理结果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45,275元,由田汉、李莉负担。

截至本公告日,根据已收到的司法文书,累计被诉未结定向融资计划案件(不含执行)的涉诉金额约1.4亿元,处于执行阶段案件金额约5,349.52万元,终本已结案件涉及金额约1,095.42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担保京汉置业定向融资计划本金余额为21,826.39万元。

阿里资产·司法显示,奥园美谷所持坐落于武汉市江岸区的不动产已以合计约314.88万元被司法拍卖成功,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关于该司法强制执行进展的相关司法文书,无法核实成功竞拍者是否全额支付竞拍款;经武汉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查册,该不动产已不在公司名下。

京汉置业以委托第三方银行转账方式预先支付至公司,如前述司法拍卖处置完成则与实际竞拍成交金额进行冲抵。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2023)京0107执378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于2024年9月14日向法院指定银行账户划转公司股份分红款1,749,076.47元,并于2024年9月20日通知公司执行情况。

截至2024年9月23日,京汉置业以委托第三方银行转账方式累计全额归还。目前,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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