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消息,近日,漳州市承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因不如实标记设备、数据等异常情况,被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漳州市承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不如实标记设备、数据等异常情况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人民币24500元整罚款。
漳州市承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违反了《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构成了《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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