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消息,近日,佛山市隆运鞋业有限公司因未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未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和信息档案制度,被佛山市南海区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1万元整(¥10,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公告内容,未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未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和信息档案制度。
佛山市隆运鞋业有限公司违反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决定给予佛山市隆运鞋业有限公司警告、并处人民币1万元整(¥10,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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