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泽鸿家具有限公司被处罚 2.45 万元

漳州泽鸿家具有限公司被处罚 2.45 万元
2024年09月25日 13:00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消息,近日,漳州泽鸿家具有限公司因相关违规行为,被漳州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处罚。

据公告内容,漳州泽鸿家具有限公司存在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等情况。

漳州泽鸿家具有限公司违反了根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3《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次 5 千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未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或者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的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处罚结果为罚款 24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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