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长江商报
9月25日晚间,证监会官网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
夏海钧,时任中国恒大集团董事局副主席、总裁。证监会认定其主要存在两项重大违法事实。第一,恒大地产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第二,恒大地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存在欺诈发行。
证监会认为,恒大集团时任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夏海钧,实际统筹管理恒大地产日常经营事务,组织安排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是2019年、2020年年报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证监会做出三条处罚措施,第一,针对年报造假,对夏海钧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针对债券欺诈发行,对夏海钧处以1000万元罚款;第三,鉴于夏海钧组织安排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对夏海钧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监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监高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夏海钧1964年出生于哈尔滨,2007年加盟中国恒大。
据统计,2008年—2020年的13年间,夏海钧共计从中国恒大获得16.38亿元的收入。据福布斯2017年发布的《香港上市中资股CEO薪酬榜》显示,夏海钧以2.7亿元荣登榜首。因此,夏海钧被称为“打工皇帝”。
备受关注的是,恒大危机爆发之时,2021年8月11日,夏海钧分别在恒大物业和恒大汽车上减持套现了约7302万港元和4253万港元,二者合计约1.16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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